学习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体会

作者:冯书祥编辑:zxl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3点击次数:

2018年1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湖北省委省政府相应作出部署,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7月发布《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提出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防止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

10月16日至17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在武汉召开,对深入推进专项斗争进行全面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在会上对湖北点名表扬 “湖北在扫黑除恶中取得有力的成绩,推动了经济发展,确保了社会稳定,为全国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经验。”并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水平,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通过学习中央、省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部署,深刻认识到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黑恶势力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进行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抢劫抢夺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确保扫黑与打击“保护伞”同步,破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做到除恶务尽。

作为一名驻村扶贫干部,将在驻村工作中向村干部和村民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充分发挥村委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鼓励群众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目前,学院驻点扶贫村白字村正在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进行村两委换届工作,驻村工作队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明换届纪律,配合镇党委镇政府严把资格关,按照村“两委”换届“负面清单”要求,将具有“①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②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③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④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⑤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⑥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⑦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⑧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⑨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⑩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宜提名的。”等10个方面负面行为的人员挡在门外,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人员进入村“两委”,进一步筑牢农村基层党组织,切实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战斗力。

                                                                                                                        冯书祥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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