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作者:编辑:fsx来源:院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8-05-23点击次数:

各系:

为保障我院2018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户口迁移办法作如下说明:

一、户口迁移对象

1、2014级本科              2、2015级专科

二、户口迁移方式

1、户口迁移至原籍

户口需迁移至原籍(原籍指户口迁来地,而不是籍贯),本人必须写“户口迁回原籍申请”经班主任、系书记签字后以系为单位交知言楼103登记,“户口迁回原籍申请”于2018年5月30日前交。学院保卫处根据学生申请于2018年6月毕业生返校之前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以系为单位统一领取(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户口迁移回原籍申请统一用A4标准纸张

2、升学缓派

因升本、考研需要将户口暂留学院的学生,按规定办理留存手续。升本、考研完后于2018年9月凭录取通知书来我院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留存手续办理:本人写申请经由班主任、系书记、保卫处处长签字后以系为单位交知言楼103登记,留存申请于2018年5月30日前交。

*升学缓派申请统一用A4标准纸张

3、就业迁移

如因就业需要迁移至非原籍地城市,于返校当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所需提供资料:毕业证、报到证(报到地址为户口所需迁移地址)、准予迁入证明(特别是北京、上海、深圳)。

4、落户武汉

因就业、借住、租房、购房等原因将户口落户武汉的学生,返校当天凭相关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所需提供资料:

1、毕业证、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

2、单位证明(就业)、借住证明(房主出具)、租房(租赁合同,合同注明有效期并明确地址)、自己购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特别提醒:

*学生户口信息由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统一管理,迁移后不得更改。

*户口迁移的去向只能选取一种方式,不能重复选择!!!

咨询电话:82307001

院保卫处

模版

户口迁回原籍申请

学院保卫处:

XX(姓名),X(性别),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专业、班级),于20186月毕业,本人现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

申请人:XXX

XXXX年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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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学缓派申请

学院保卫处:

XX(姓名),X(性别),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专业、班级),本人因XX(升本或考研)原因,需将户口迁往XXXXXX(就读院校名称),因迁移证有效期只有一个月,现申请将户口暂留学院,于2018年9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联系方式:XXXXXXXX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日

借住证明

借住人 ,公民身份证号 ,现借住在本人

(公民身份证号 )家中,详细地址为:

证明人(手写签名):

联系方式(手机):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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