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wanghui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8点击次数:

各系: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应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拟订工作计划,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

各系要尽快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根据本系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召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大会,并举办相关专题讲座,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研究方法、写作规范及如何准备答辩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工作计划及专题讲座安排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应于第六周(1012日)前交教务处备案。

二、指导教师资格审查

各系要根据《关于遴选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通知》有关规定,认真选派和落实指导教师。为保证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质量,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所指导的学生一人一题(或子课题)。学生人数较多的专业,鼓励系部邀请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外聘教师和企业管理人员来指导论文,鼓励有科研课题的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同时鼓励省级及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三、确定选题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按毕业生人数的1.5倍供学生选择,学生选题不能重复,一人一题,选题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增加,但应保证学生在给定时间内能完成规定任务。选题应注重应用性、综合性与创新性,尽可能与专业相关领域的科研、生产、社会实践相结合。工科类专业应尽量确定设计类选题,强化工程意识,培养工程实践能力。各系须在第六周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申报与审核工作,并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申报表及选题汇总表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于第八周(10月26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四、下达任务书

指导教师向学生提出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要求及有关规定,下达任务书;系教学督导组检查下达情况,任务书的下达须在第十周(119日)前完成。

五、完成开题报告与开题答辩

指导教师应及时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各系要在第十五周(1214日)前安排教研室或指导小组组织开题答辩,并在开题答辩前一周将本系开题答辩安排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对各系开题答辩情况进行巡视和检查。

各系要借鉴和吸取近两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效经验,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认真落实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督促并检查执行情况。教务处将对以上工作进度适时进行抽查。

教务处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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