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五一、端午“两节”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审计监察处编辑:fsx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9点击次数:

学校各单位: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廉洁过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两节”期间,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干部、教师,要切实遵照省纪委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七个严禁”,即严禁违规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各单位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纪律教育提醒,引导教职员工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严格监督管理,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制止、及时报告。

校纪委将严查顶风违纪,强化监督执纪,对违规违纪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隐瞒不报、包庇纵容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校纪委举报电话:027—88661853、88663907;

举报信箱:jiwei@hubu.edu.cn

特此通知。

                     中共湖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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