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校发〔2019〕21号)》文件精神,教务处将于近期对2016年认定为“双师型”的教师进行考核。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考核对象
2016年获得“双师型”资格认定的教师。
2.考核依据
严格按照《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校发〔2019〕21号)》文件要求进行考核。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双师双能型”教师考核资格:不履行“双师双能型”教师工作职责的;发生严重教学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或违反《教师法》而受行政处分的;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考核材料
①填写《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考核表》(见附件)
②能证明“双师双能型”教师工作业绩和成效的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程序
2016年已获得“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均按照《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校发〔2019〕21号)》的要求进行申报。
填写《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考核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12月5日前交至知言楼教务处216室, 联系电话:82307089 ,电子版材料同步发至邮箱:380001835@qq.com
四、时间安排
2019年11月下旬,向各院部发布通知。
2019年12月5日前,各院部完成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做好材料报送准备。
2019年12月6日---12日,教务处完成审核工作。
2019年12月13日---25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
2019年12月底,结果公示。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教师要结合《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校发〔2019〕21号)》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二)相关院部严把审核关,重点考核教师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围绕教学改革开展的工作和成效,对双师双能型教师助力专业建设和推进人才培养工作方面进行评价。
附件:《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考核表》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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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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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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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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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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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授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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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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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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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要学习与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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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校发〔2019〕21号)》中的考核要求,提出申请,在相应条件前划“√”,并做出相应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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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以下第Ⅰ条且同时具备第Ⅱ条中任意一条者即可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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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近三年主要业绩和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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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双师双能型”教师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实习实训课程(课程设计、实验、实训、实习等)的教学工作,或参与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并至少一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 |
1、20XX-20XX学年,...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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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双师双能型”教师每三年内参加以下实践活动中的一种: £1.主要参与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工程应用项目、开发研究项目等,成果已被使用,效益良好或有论文发表 £2.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到企、事业单位兼职或工作1—3个月,了解行业、企业信息,增强行业职业实践能力 £3.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或职业技能大赛,并取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 (以主办单位和组委会同时盖章有效) |
1、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2、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3、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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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填选项本人承诺情况属实,签名: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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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初审意见 |
(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同意参加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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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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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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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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