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运行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20年12月26日至31日。为保障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调整及安排
1、考查课时间:本学期第17周周一至周五(12月21日至12月25日)为考查周。各二级学院(部)考查课以及随堂考试的考试课,由任课教师于第17周最后一次课进行,并将考核时间于第16周周五(12月18日)前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上报教务处,且于第17周周五以前完成考查(考试)。
2、2020级课程调补:2020级学生原第17周周六(12月26日)的课调至第15周周日(12月13日),第7周周一(10月12日)的课统一安排在第13周周日(11月29日)补上,第7周周二(10月13日)的课统一安排在第14周周日(12月6日)补上,已经安排了补课的部分班级除外。详见下表:
序号 |
时间 |
课程安排 |
1 |
11月28日(第十三周周六) |
上双周周二的课 |
2 |
11月29日(第十三周周日) |
上第七周周一的课 |
3 |
12月5日(第十四周周六) |
上双周周三的课 |
4 |
12月6日(第十四周周日) |
上第七周周二的课 |
5 |
12月13日(第十五周周日) |
上双周周五的课 |
6 |
12月19日(第十六周周六) |
上双周周四的课 |
3、期末考试时间:本学期第17周周六、周日(2020年12月26、27日)、第18周周一至周四(2020年12月28-31日)为期末考试时间,共6天,每场考试时间120分钟,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场次和监考人员。教务处制定《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各二级学院(部)须负责将《期末考试监考安排表》分发给每位监考教师,并督促教师按时参加监考工作。凡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要使用计算器的考试课程,任课教师应事先向所在二级学院(部)申请,报告教务处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教务处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不再安排开卷考试课程,开卷考试课程请于考查周完成。
二、试卷批改、上交及成绩录入
1、教师阅卷后,必须将学生人数、试卷份数等核实清楚,将已阅试卷于2021年1月7日前上交至学校教学资料管理室(图书馆701室),并签字确认。教务处统计登记后通报教师提交试卷和成绩的相关情况。
2、任考查课的教师务必于2020年12月31日16:00前将考查课成绩录入教务成绩管理系统(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任考试课的教师务必于2021年1月7日16:00前将考试课成绩录入教务成绩管理系统(如学生未参加考试,请在备注栏选择“缺考”;如学生办理了缓考手续,请在备注栏选择“缓考”,“缺考”、“缓考”学生的平时成绩需如实录入),并及时在成绩管理系统输出班级学生期末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交二级学院(部)存档,另一份放入课程档案。教师录入成绩前必须认真核对,确认录入成绩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否则,出现差错将作为教学事故予以处理。
三、课程档案
为规范课程管理,满足各类评估要求,上交课程档案应包括授课计划、考核资料(考试课A、B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命题计划表、试卷分析表,考查课考核标准及要求)、学生平时成绩考核记录表以及期末成绩登记表等。课程档案由各二级学院(部)收齐后于2021年1月8日前上交至教务处教学资料管理室(图书馆701室)存档。
四、学生成绩查询及补考时间安排
1、学生于2021年1月8日起可从网上查询自己的课程成绩。
2、学生课程不及格,由教务处统一于下学期2021年2月28日组织补考。
3、各二级学院要及时督促学生查询成绩并将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向二级学院领导报告,并通知学生本人,以便学生提前复习准备补考。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教务处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