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通识选修课是我校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学生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的重要途径。根据学校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在现有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拟于下学期面向2021级本科生开设校内通识选修课。现将课程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原则
1.本着打通专业课程、拓宽基础、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要求所开设的通识选修课有利于拓宽学生视野、学科交叉渗透;有利于增强学生的获取知识能力、思辨能力、创新能力、审美判断能力、自我评价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增强社会责任感。
2.通识选修课课程应具有较系统的教学内容,对学生文化素质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开课教师队伍稳定且能够连续多年开设。鼓励开设有特色的、应用、实用型的通识课,以丰富通识选修课课程体系。
3.通识选修课一般为1—2学分,不跨学期开课。开课周数不超过16周。
二、课程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根据现有课程建设情况和现有师资情况,积极动员教师申报校级通识选修课程。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授课内容应与本人的专业或教研领域相符,所开课程的教学材料齐备。
2.通识选修课审批程序:本人申请→课程归属教学院部审定→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长审批。
3.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位教师只能新申报1门通识选修课课程,每学期开设的通识选修课课程门数不超过2门。
4.经审核批准开设的通识选修课,具体开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二晚上。
三、课程管理
1.通识选修课归属到相应教学院部,各院部负责任课教师资格审核、课程建设、教学监控等日常管理。新开设的选修课或新开课的教师由开课院部组织说课,说课合格后方确定开课。因疫情原因停开的选修课可顺延至下学期开设,无需重新申报。
2.开课课程将于第11周公布,学生选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下学期开学后第1周开始上课。
教务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