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
学校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同“清廉湖大”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自觉反对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要充分利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早打招呼、早敲“警钟”、早提要求,持续强化警示作用,督促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二、着力纠治“四风”。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紧盯利用快递或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易发的“节日病”,严防“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等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对师生反映的、舆论媒体关注的、日常监督发现的发生在中秋、国庆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第一时间向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报告,并配合核查处置。
三、严肃监督执纪。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做到有信必办、有案必查,露头就打、严肃查处,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密切关注舆情,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置师生反映和媒体披露的“四风”问题。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强化警示震慑。
监督举报电话:027—88663907
监督举报信箱:jiwei@hubu.edu.cn
湖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