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操行考核办法
为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严肃校纪校规,建立良好的学风班风,特制定以下操行考核办法。
第一条 考核办法
1.学生操行按学期进行,每学期基础分为100分。
2.学生操行分每月需在班级全体成员大会中公布一次。
3.实行奖罚分制,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80分为合格,80-90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4.学生操行考核评定总分计入奖学金综合评定总分,并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和党员发展考核条件。
5.操行分评定不合格者,不具有评优、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定资格。
第二条 操行分
1.班级考勤,晚点名和上课考勤情况由副班长负责记录,晚点名缺勤一次扣2分,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旷课每小节扣3分。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积极锻炼身体,尽量做到不因私请假耽误课程。如有请假,根据请假记录,事假一天以内扣2分,两天以内扣5分,三天及以上扣10分。病假不扣分,以医务室开具的病假单或正规病历记录为准。学院和系部公假不扣分,但需以公假单为凭据。
2.在班级担任班干部按照职位进行加分。担任班长、团支书每学期末加30分,担任副班长每学期末加25分,其他班干部加20分,寝室长加10分。
3.在院级组织(含院团委、学生会、青志、合唱队、院社联、学通社、宿管会)担任职务,表现通过带班辅导员认可,干事每学期加10分,成为副部长30分,部长35分。在院级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副职40分,正职50分。如获得院级组织表彰,以获奖证书或表彰公示为凭证按照操行分奖励规则另行加分。学生社团社长20分,副社长15分,社员5分。
4.系部组织(分团委、学生会、青志大队、分社联)干事每学期可加10分,副部长25分,部长加30分,书记团(主席团)副职35分,正职40分。
5.积极参加院系活动,可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加分。参加班级以及系部组织活动,副班长根据每次活动的出勤情况记录给分,每参加一次加2分。参加院级活动,每次加5分。参加院系活动,如有获奖,根据获奖证书另行加分。
6.自觉维护寝室干净整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院系卫生检查中,获院级“优秀”,每个寝室成员加6分,“良好”加4分,寝室长额外加1分。系级“五星级”加5分,“四星级”加3分,寝室长额外加1分。如被院系评为“不合格”或“差”,每个寝室成员扣5分,寝室长多扣1分。
7.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归寝。晚归一次扣5分,未经请假夜不归寝扣10分,并按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处分。遵守学校安全用电规定,如被院系查处使用违规电器,除暂扣违规电器外,查明购买人和使用人的,当事人扣10分,寝室长扣5分;无法查明购买人和使用人的,该寝室所有人扣10分。
8.鼓励同学积极参加院系和校外各类竞赛活动,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荣誉,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优秀奖7分,未获奖项凭有效参与凭证如准考证等可以加3分。院级奖项或荣誉,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7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5分。获得院级优秀团员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加10分。系级奖项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优秀奖4分。系级荣誉称号加8分。同一活动或相同荣誉称号以最高奖项为准,不累计加分。
9.自觉遵守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关心集体,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先进事迹被院级通报表扬,一次加10分。如有违反学院规定,院级通报批评一次扣10分。
10.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应在班级学习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参加党员安全值班岗过程中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到岗值班并签到。全学期值班全勤加30分,获表扬一次加3分;每缺岗一次扣5分并通报批评,缺岗3次及以上取消全年评奖评优资格。
粮食与食品工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