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泛海扬帆-湖北大学生创业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和恩施州四地创业大学生:
根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泛海公益基金会联合出资赞助的“泛海扬帆-湖北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的通知》(鄂发改援疆〔2017〕548号)文件有关要求,拟在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和恩施州等四地实施5期“泛海扬帆—湖北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资助,扶持毕业5年以内创业的优秀大学生。2018年,合并实施前3期“泛海扬帆-湖北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泛海扬帆、梦想启航。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泛海公益基金会
指导单位: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
承办单位:湖北省人才服务局
三、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省内外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应届和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户籍不限,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需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
(二)在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或恩施州创办创业实体(包括企业、个体经营组织或农业合作社等)。
(三)申报人必须是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四、申报条件
创业实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按国家规定依法在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或恩施州已进行工商税务登记,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其中,工商税务登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应一致。法定代表人占创业实体股份比例应高于或等于20%。
(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三)每期项目申报通知下发前6个月已进行工商注册(或工商变更)登记。
(四)具有“三创两带”型特征(即创业型、创新型和初创型,能够有效带动当地就业、有效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发展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好,吸纳3人以上(含3人)就业。对于四地重点产业、农业科技、节能减排、绿色经济、现代服务行业、文化创意产业、高新信息技术产业等方面创业项目实体给予优先支持。
每个创业个体或团队仅限申报一个创业项目,已获得本项目资助资金的创业实体不再重复资助。
五、申报材料
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以下资料电子档:
(一)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下载)。
(三)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申请认证),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外籍高校毕业生提供护照,无需提供身份证。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五)开户许可证。
(六)项目商业计划书。
(七)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相关资质证明。
六、申报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月14日)
创业项目申请人登录“泛海扬帆—湖北大学生创业行动申报平台”(网址:http://fhyf.hbsrcfwj.cn/,以下简称“申报平台”),按要求填报《2018年度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申报材料,完成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
(二)项目核查(2018年1月14日—2月13日)
各市州人社部门在“申报平台”上对本地报名的项目进行申报信息审查和资格审定,并会同当地团委进行实地考察。
(三)专家评审(2018年3月1日—3月11日)
省人社厅组织专家评审团通过“申报平台”开展具体评审活动,评定资助项目、金额。
(四)公示确定(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
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团省委同时对评定项目通过多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无异议的项目,方能确定为资助项目。
(五)资金划拨(2018年3月19日—4月30日)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创业项目,省人社厅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将项目资助金一次性拨付给获得资助的创业项目专户。
七、扶持方式
(一)资金资助。对资助的单个项目提供3万元和5万元两个档次的资金资助。
(二)创业培训。组织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参加创业培训活动及导师辅导活动。全国“泛海扬帆行动”项目办公室负责安排优秀项目负责人参加全国项目办公室统一安排的深度培训。
(三)重点培育。全国“泛海扬帆行动”项目办公室对特别优秀的创业项目进行跟踪支持,帮助优秀创业项目获得各类风险投资资金支持,并提供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国家各类创业大赛。
(四)其他扶持。为受资助项目按规定落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并提供创业指导、场地孵化、融资对接等等各类后续跟踪服务。
八、有关要求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真实完整地填报和上传资料,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发生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助申报资格,列入失信者名单,今后不再受理此人此项目申报;对已拨付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咨询电话:027-87257971、87257972、87238201
活动网址:http://fhyf.hbsrcfwj.cn
湖北省“泛海扬帆行动”项目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